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点击次数:467

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网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7日,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步骤
(1)仔细阅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2)符合我校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本人信息。
(3)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格式须为PDF,材料命名规则:考生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如1033720110000001张三身份证),按系统要求在“附加材料”处上传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复试时现场核验):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下载,下同)1份;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生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1份。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下载,下同)、《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查询,下同)各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1份,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各1份(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1份);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1份,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各1份(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以及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电子扫描件。
③ 《浙江工业大学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电子扫描件(点击下载“浙江工业大学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也可在中国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网报页面的“附件要求”中下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提供)。
④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电子扫描件(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首页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打印后填写、签字、签意见、盖章);
(4)缴费
① 报名费:每人120元;
②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7日;
③ 注意事项:已报名并完成缴费者,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3、特别注意事项:
报考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报考时请考生根据要求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1月11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2、网上确认步骤
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首页,在报名信息下点击“确认考试”,选择是否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暂定)。


四、初试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复试时递交材料
除报名阶段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外,考生还须提供:
1、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书”);
2、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4、本人政审表(点击下载“政审表”);
5、体检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学院要求提交,点击下载“体检表”);
6、其他:可提供如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含材料上传、网上缴费等步骤)或确认考试的,报名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其考试、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需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若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招生工作的进程若有变更会及时在网上通知。(http://www.yz.zjut.edu.cn




原文链接: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7&id=848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