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0,点击次数:354
问义教育录取调剂栏目提供大家本年度考博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以及考博调剂信息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提交学位、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最高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版。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需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对于取得国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提供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
提供方式:请将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sb@heb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博士录取材料”+录取专业+姓名信息,邮件内标注考生联系方式。
二、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1.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下载并双面打印定向就业协议(见附件),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公章的单位信息必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信息一致(原则上由所在人事部门盖章),否则协议无效。
协议扫描电子版6月15日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纸质版开学报到当天交至学院。
2.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取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及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必须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应按时调档,无故不能按时调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3.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调档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请6月25日后登录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下载(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和学院要求办理调档事宜,若邮寄档案必须选用EMS。用户名为姓名,密码为身份证号。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档。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考生: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通过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往单位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考生的党员档案可按照调档函地址使用EMS邮寄至培养学院,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于9月新生入学后集中开展,请各位考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介绍信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智慧团建”系统上的转接工作待入学后完成团组织创建后进行办理。在此之前,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提醒:请勿直接转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团委,若有问题请直接联系自己所在学院团委。
六、录取通知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研招办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邮箱:yjszsb@hebt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原文链接:https://yjsy.hebtu.edu.cn/a/2022/07/27/FF6CADAC985D44CF996165D682F5B8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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