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11,点击次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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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 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掌握相 关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 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学校 2024 年预计招收 25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以下简称“少民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校 2024 年少民骨干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少民骨干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要求执行。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核或无法录取, 责任自负。
 (三)招考方式
 学校少民骨干计划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四、生源范围
 学校 2024 年少民骨干计划的生源范围: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 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 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 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少数民 族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 5 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 就业计划”少数民族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二级招生 单位“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报考条件,同时应符合下列报 考条件:
 (一)已通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 部门少民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
 (二)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含)以 后出生)。
 (三)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 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 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 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少民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 协议重新计算。
 六、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请关注学校研 究生招生网 http://yz.swu.edu.cn 上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 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 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 对确认,确保准确无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 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 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二)申请材料提交
 2024 年 3 月 22 日前,考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 相关材料(请认真阅读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逾 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 教育处)审核盖章的《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登记表》原件。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5.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 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 报告;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 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6.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 摘要。
 8.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 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 3000 字。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 口骑缝处签字。
 12.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七、材料审核与评价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查 通过者,进行材料评价。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材料评定结果, 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后续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在本 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八、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向二级 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 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 件。
 学校 2024 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 2024 年 4 月,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本单位具体综合考核时间, 并通知考生。
 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实施 细则中明确规定。
 九、录取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学校 下达的招生指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排序,确定拟录取 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不接受未 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 以外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 究生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与西南大学及所在单位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不迁转户口,毕业后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 士毕业生)与西南大学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 定向地区就业,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者,档案转至工作 单位;毕业时仍未就业者派遣到定向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 管部门,档案转至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 毕业研究生,教育部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 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未按要求提交《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的;报到时未取得硕 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十、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 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 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 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 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 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 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
 (一)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 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 渠道等相关信息。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 会公布本单位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拟录 取考生及其综合考核成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二、学习年限、学费
 (一)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 4 年。
 (二)学费
 学校 2024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 准为: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相关考生,请关注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及 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具体情况考生请咨询二级招生单位。
 
 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 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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