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12,点击次数:319

考试报名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考试时间表

 

日期

午别

时  间

内容

3月12日

下午

13:30

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13:40

接受安检,进入考场教室

14:00

考试正式开始

17:00

考试结束

3月13日

上午

8:00

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8:10

接受安检,进入考场教室

8:30

考试开始

10:35

第一部分考试结束,收答题卡一

11:30

考试结束

 

下午

 

13:30

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13:40

接受安检,进入考场教室

14:00

考试正式开始

17:00

考试结束

注意:

1.各科开考10分钟(上午8:40,下午2:10)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以人文楼大门入口为界)。 

2.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退场。

3.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入场安检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入场

安检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我校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请考生入场时注意以下事项:

1. 安检目的。一是防止有人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确保考场安全,确保考试安全;二是防止有人将作弊工具带入考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检的目标为各类违规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等危险、违禁物品;无线电通讯工具(如: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储存设备;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

2. 考生应主动配合安检。接受安检前,应按照监考员的指令,主动将携带的违规物品放到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安检过程中如有报警声响起,应出示相关物品并进行说明。如因上厕所等特殊情况出考场后返回考场,应再次接受安检。

请各位考生诚信应考。真诚祝愿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考场规则

 

博士研究生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前20分钟进场铃响,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0分钟后不准入场。

二、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中性签字笔、2B铅笔、直尺、橡皮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

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规定的除外)、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

考试时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三、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没有问题,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六、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黑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直接在答题纸(卡)上作答。不得用铅笔、红色墨水笔答题。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涂实,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字迹潦草影响评阅的会影响得分;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不得在非答题区域书写任何内容,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

七、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

九、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在原座位坐好,待监考员回收试题袋、草稿纸等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考场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





原文链接:https://yjs.hbtcm.edu.cn/info/1031/45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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